
第一條 目的和依據
為貫徹落實《關于加快推進南北轉型發展的實施意見》,加快寶山建設上海科創中心主陣地、國際大都市主城區、綠色低碳轉型樣板區,以科技創新為引領,強化高端產業引領功能,著力打造六大產業集群,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根據《中共上海市寶山區委員會關于制定上海市寶山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中共上海市寶山區委員會 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政府關于大力推進上海科技創新中心主陣地建設的實施意見》《寶山區全面奮進北轉型 全力建設主陣地行動方案》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政策。
第二條 資金來源
區級財政每年根據年度預算,安排專項扶持資金。
第三條 支持對象
符合寶山產業發展導向的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符合寶山產業發展導向,為寶山建設上海科創中心主陣地、國際大都市主城區、綠色低碳轉型樣板區做出重要貢獻的法人和非法人組織;注冊地和稅管地在寶山區的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為寶山產業發展作出重大貢獻的優秀人才;配套支持國家和上海市立項的重大項目以及特定出資事項。
第四條 支持內容、方式和額度(6大板塊30條)
(一)培育科技創新主體
1. 以“先投后股”方式支持科技成果轉化。對技術達到國際國內領先水平,已實現核心技術攻關,可形成產業“核爆點”的科技成果轉化產業化項目,先期以支持科技項目方式將扶持資金“投”入企業,后續根據企業市場化股權融資情況,將扶持資金轉為相應股權并適時退出,扶持金額最高可突破5000萬元。
2. 支持新型研發機構建設。支持布局建設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檢驗檢測平臺、小試中試及公共服務平臺等各類新型研發機構,經核定,對新型研發機構按項目投入一定比例給予支持。
3. 支持創新聯合體建設。鼓勵和支持龍頭企業牽頭組建創新聯合體,開展產業鏈關鍵核心技術或共性技術的研究與示范應用,經評審,按照最高項目研發投入的50%給予支持,單個項目給予最高1000萬元支持。開展創新聯合體考核激勵,每年對創新聯合體開展績效評估,根據評估結果,每家創新聯合體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持。鼓勵企業與高校院所等開展產學研合作,對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成果進行產業化轉化。
4. 支持科技企業梯次培育。對認定(含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結合企業實際經營情況、研發投入和區域經濟貢獻,給予最高25萬元獎勵,對新引進高新技術企業,結合企業實際經營及研發投入情況,給予最高20萬元獎勵;支持“四上”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對首次成為“四上”企業的高新技術企業,結合企業實際經營情況及研發投入情況,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支持企業申報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項目,對通過綜合績效評價的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含培育)企業,結合企業實際經營及研發投入情況,給予最高150萬元獎勵。
(二)推動產業提質升級
5. 推進存量產業用地轉型。鼓勵存量工業用地二次開發。對于單個低效企業關停后騰挪空間,引進優質項目投產后,給予實施主體最高20萬元/畝支持,最高3000萬元。支持各類市場主體組織采用合作開發、收購進行存量二次開發,引進優質項目投產后,達到相關標準,給予最高60萬元/畝支持,單個項目最高3000萬元。鼓勵和支持工業上樓,列入智造空間的項目,對實施主體給予支持。鼓勵和支持區域成片調整開發,給予實施主體最高3000萬元支持,引進優質項目投產后,對優質項目給予優先政策傾斜。
6. 支持制造業企業提質增效。鼓勵制造業企業加大在戰新項目、技術改造、數字化轉型、智能化升級、工業互聯網創新應用、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兩業”融合示范發展等方面的投資,對達到一定技術水平并取得顯著成效的,經評審,給予最高5000萬元支持。
7. 支持企業專精特新發展。鼓勵企業申報國家級、市級制造業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專精特新”企業等,對取得相應稱號的,經核定,給予最高150萬元獎勵。支持區內在地企業申報市級重大裝備首臺(套)、新材料首批次、軟件產品首版次應用等,通過市級評審認定的,給予最高60萬元獎勵。
8. 鼓勵企業做大做強。支持區內主導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核心文旅體產業等領域的企業擴大規模、加快集聚和能級提升,經核定,對年產值(營收或交易額)達到相關要求的,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
9. 支持總部經濟發展。對新引進(新認定)的企業總部(跨國公司地區總部、跨國公司總部型機構、跨國公司事業部總部、市級貿易型總部、市級民營企業總部等),給予最高1000萬元獎勵;對獲批市級全球研發中心,給予最高700萬元獎勵;對獲批市級外資研發中心,給予最高300萬元獎勵。
10. 推進產業綠色低碳轉型。支持綠色低碳供應鏈體系建設,在打造綠色低碳供應鏈核心功能區、強化綠色低碳服務功能、集聚綠色低碳領域的核心主體和專業服務機構、推動重點行業供應鏈綠色低碳轉型等方面給予相應支持。對獲評國家級、市級綠色園區、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管理、工業產品綠色設計示范企業、綠色數據中心、零碳園區、零碳工廠、零碳數據中心的園區、企業,給予相應支持。
(三)引進優質產業項目
11. 新引進企業開辦費支持。對新引進的優質企業,視貢獻度情況,給予最高1000萬元的開辦費支持。對于特別優質的項目可進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12. 新引進企業租購費支持。對于新引進的符合我區產業定位的重點企業,在本區租賃生產辦公用房的,一定期限內按企業當年生產辦公用房租金總額的一定比例給予支持,最高500萬元;購置自用生產辦公用房的,給予最高1000萬元支持。
13. 優質產業項目投資支持。支持新引進具有全局帶動作用和重大引領作用的優質項目,按固定資產投資金額的一定比例給予最高5000萬元支持。對于新引進總投資超過50億元的特殊重大項目,可進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14. 優質項目土地出讓費支持。對于新引進或在地的國家級創新平臺、國家級重點項目、百億級產業項目、“五型經濟”頭部企業以及符合我區產業發展導向的重點產業項目,可采取先租后讓方式,在滿足雙方約定條件的基礎上,最高給予工業用地評估價七折支持(不低于工業用地基準價)。
15. 優質項目出讓年限支持。對總投資10億元以上的重大產業項目、國家戰略類產業項目、市級戰略性重點產業項目、市級以上制造業創新中心和企業技術中心,以及本區重大產業項目,工業用地出讓年期可適當放寬。
16. 鼓勵合作招商。對納入寶山區“科創合伙人”或全球戰略招商合作伙伴庫的專業機構,引薦符合我區主導產業定位的投資項目,給予引薦機構最高1000萬元獎勵。鼓勵本區企業“以商引商”,引薦優質企業落地,給予1.2倍獎勵。
17. 鼓勵基金直投。投資基金當年實際投資我區符合主導產業定位、非上市企業的累計投資額每滿人民幣1億元(或等值外幣),且投資期限兩年以上,對符合條件的股權投資機構給予最高1000萬元獎勵。
18. 鼓勵應用場景開放。鼓勵政府端、企業端開放重點領域的應用場景,形成面向市場的機會清單,分層次獎勵和激勵場景開放方,同時支持企業參與新場景開發建設,集聚和推動一批優質企業發展壯大。
19. 加大吸引外資力度。加大吸引外資力度,集聚外資實體業務、拓展功能、提質創優。對新引進及增資的外商投資項目,注冊資本中外方出資達500萬美元及以上且在一年內到位的,按實際到位資金的5%給予支持,單個項目資助每年最高500萬元。
(四)深化載體能力建設
20. 支持區內載體品質建設。
創新創業載體:對服務能力強、服務成效好、區域經濟貢獻度高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強的市級創新創業載體,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對科技成果轉化、科技企業孵化等核心功能發揮較好,在區域經濟貢獻度、高能級企業培育等方面表現突出的大學科技園等重點載體,給予最高600萬元獎勵,對大學科技園拓展基地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鼓勵符合條件的創新創業載體申報市級高質量孵化器,并對運營主體予以支持。
制造業園區:鼓勵制造業園區提高能級,引導園區集聚主導產業、擴大制造規模、落地重大項目、加快轉型升級、打造產業生態,對符合條件的制造業園區實施年度綜合評價,按評定等次給予園區運營管理主體最高300萬元獎勵。
文商旅載體:鼓勵商務載體創新服務、豐富功能,提高入駐率和產出率,營造良好的商務載體產業發展生態,實施商務載體綜合評價,按評定等次給予載體運營管理主體最高300萬元獎勵。鼓勵文旅產業園區提高能級,引導園區融合發展,對符合條件的園區實施年度綜合評價,按評定等次給予園區運營管理主體最高100萬元獎勵。
(五)強化人才服務保障
21. 加快招引高端人才。對新引進的各類頂尖人才(團隊),給予最高1000萬元綜合獎勵;對區內企業、科研院所新引進且經我區成功申報高層次人才計劃的,給予最高給予450萬綜合獎勵;為入選寶山“三江英才”計劃的人才,提供定額工作經費支持和體檢、療休養等配套服務;對企業骨干人才給予專項激勵;放大靶向引才政策效應,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加大海外人才扶持和海內外攬才支持力度。
22. 打造育才平臺載體。鼓勵企業建立院士(專家)工作站(服務中心),支持博士后、大學生等創新實踐(見習)基地平臺建設,對符合條件的給予獎勵資助;支持區主導產業開展緊缺急需人才定向委培。
23. 改進人才留用舉措。加強人才住房保障,對新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給予最高200萬元安居資助;對符合條件的各類優秀人才,給予每人每月最高10000元的人才租房補貼。打造一批高品質人才公寓,在“拎包入住”基礎上,配套提供政策推介、創業指導、業務幫辦、文體休閑等特色服務。
24. 優化創新創業環境。增強科創人才周、科創人才港、人才寶等平臺功能,引導各類優秀人才通過參加“科創杯”“寶山杯”等創新創業大賽落地寶山;推進市場化人力資源服務發展,對符合條件的給予支持;推行人才“關鍵小事”聯辦快辦機制,針對落戶、教育、醫療、社交、金融保障等需求,每年發布實施不少于20個人才服務實事項目;升級“櫻花卡”服務,持續擴大覆蓋面。
(六)優化產業發展生態
25. 強化產業體系培育。圍繞本市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重點支持郵輪旅游、綠色低碳、生物醫藥及合成生物、機器人及智能制造、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術(平臺經濟、動漫電競、數字經濟)等六大主導產業高質量發展,出臺專項支持政策,加快推動創新成果產業化、規模化應用,加快形成特色鮮明、高端引領、生態完善的現代化產業轉型樣本。
26. 支持商業能級提升。鼓勵重點商圈核心區域及周邊開展商業項目提升改造,促進區域整體商業氛圍或特色打造。對推動區域商業能級提升產生重要影響的商業項目,經核定,按照實際投資額的30%給予資金支持,最高500萬元。支持商業企業在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上創新突破,在街區商業氛圍、特色打造方面發揮帶動、促進作用。對國內外知名品牌,打造首店、旗艦店、創新概念店項目,經核定,按照實際投資額的30%給予資金支持,最高200萬元。
27. 支持金融服務推動產業發展。本區企業獲得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資格并成功上市的,給予一定支持。對本區上市企業通過定向增發、可轉債、REITs等工具開展并購重組的,或通過設立實業投資、CVC基金等方式實施產業鏈上下游并購,并引進符合本區產業導向優質項目或企業的,給予一定支持。對重點產業領域的中小微企業,或獲得上海市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管理中心擔保貸款,按時還本付息的中小微企業,給予一定貼息或擔保費補貼。鼓勵各類金融專業服務機構、金融類行業協會和金融研究機構等入駐寶山。
28. 支持企業質量、標準和知識產權建設。鼓勵開展質量提升行動。對獲得中國質量獎的企業,給予100萬元獎勵。對獲得“上海品牌”認證、上海市重點產品質量攻關成果給予相應獎勵。支持和鼓勵開展標準創新。對標準制修訂、標準化示范試點項目及獲評“上海標準”的單位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支持知識產權高質量創造。推動知識產權高質量管理、高效益運用及高水平保護,給予實施主體相應支持。
29. 支持行業協會及產業聯盟建設。支持符合寶山區重點產業方向行業協會落地,根據年度綜合評價情況,給予最高100萬元的運營經費支持。
30. 支持舉辦重大活動。鼓勵開展國際、國家級或市級等有較大影響力的投資推介、文體旅商等品牌活動。支持參展進博會等高層級展會,舉辦高能級產業論壇等,給予主辦(承辦)單位或項目單位最高200萬元支持。
第五條 附則
1. 本文件由各相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制定操作細則并組織實施。
2. 如遇上級政策調整,則按新規執行。
3. 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來源:上海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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