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如何參與?
要參與虛擬電廠的電能量交易,用戶需滿足以下條件:
1、用戶需為廣東省內的零售電力用戶;
2、與虛擬電廠運營商簽署兩類合同:
一是與其售電公司身份簽署的零售購電合同;
二是與其虛擬電廠身份簽署的負荷類電能量資源代理合同。
在零售合同下,用戶的用電費用仍按照常規的峰、平、谷電價結算。但通過虛擬電廠的代理合同,用戶可以獲得一項額外收益,其結算方式為: 實際用電量 × 虛擬電廠資源代理價格 其中,資源代理價格的浮動范圍為-20~20元/兆瓦時,也就是用戶最多可獲得每度電2分錢的額外補貼(說明:當虛擬電廠資源代理價格約定為負數時,由虛擬電廠運營商向電力用戶支付虛擬電廠資源代理交易費用;當價格約定為正數,由電力用戶向虛擬電廠運營商支付虛擬電廠資源代理交易費用)。 虛擬電廠如何實現收益? 簽約完成后,虛擬電廠運營商可以在日前市場中,代表負荷類交易單元提交量價申報。其核心策略是在不影響用戶生產的前提下,通過負荷調度將用電行為調整到電價較低的時段,從而實現以下目標: 降低其作為售電公司在批發市場上的購電成本; 實現虛擬電廠運營商本體的收益; 進而向負荷用戶分配收益。 需要注意的是,為避免用戶因調度而在零售結算中增加成本,虛擬電廠應優先避免干擾用戶原有的谷段用電計劃,以確保零售電費不被抬高。 工商業儲能的參與邏輯
對于工商業用戶配套的儲能系統而言,通過虛擬電廠參與現貨交易同樣是新增的一項收益來源。其最佳參與策略是:
在不影響原有峰谷套利收益的前提下,配合虛擬電廠在現貨價格低時段多充電、高價時段多放電。
這部分協同操作帶來的電價差收益,本質上是儲能為用戶所創造的價值。
那么,虛擬電廠向用戶分配的最多2分錢/度電的收益,是基于用戶對運營商成本優化的貢獻。儲能如何參與這部分收益分配呢?
由于虛擬電廠機制并未直接將儲能作為獨立結算單元,儲能的收益需通過用戶與儲能運營方之間的場外分潤協議來實現。
這一分潤應基于儲能所帶來的負荷響應能力:即其在低價時段轉移用戶電力需求的能力。儲能容量越大、移峰填谷能力越強,其為虛擬電廠降低成本的貢獻就越大,也就提升了用戶與運營商之間的議價能力。
一個疑問:為什么代理價格可能為正?
有個問題沒有想清楚,希望有經驗的朋友一起探討:
既然用戶通過參與虛擬電廠的現貨交易只能為運營商帶來直接收益,為什么資源代理價格的范圍會允許為正值(即20元/兆瓦時)?
在什么情況下,用戶需要向虛擬電廠支付代理費?
小結
廣東虛擬電廠參與電能量市場機制的開放為用戶提供了通過參與電能量現貨市場獲取額外收益的機會。尤其對于具備儲能能力或負荷可調性的工商業用戶而言,是一項值得關注的新型收入來源。
要做好負荷類虛擬電廠的交易策略,需要考慮很多算法邊界條件,比如現貨價格預測、設備運行約束、儲能電池壽命保護、峰谷用電、需量控制等等,要進行整體的AI策略尋優,這也正說明了電力市場很有趣、還有很大的探索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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